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有什么特征,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的代位权的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或债权有不能实现之危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急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3、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有什么特征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的代位权的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补充性,4、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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